也谈“垫付电费应当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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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成华.也谈“垫付电费应当慎行”[J].中国电业,2010(7):8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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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成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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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宿州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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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电业》第6期刊登了一篇《垫付电费应当慎行》的文章,笔者也想凑个“热闹”说几句。该文章着重说了垫付电费会带来的几种不良后果,如:营销数据失真。影响电费回收状况正确评估及分析:因营销系统的使用,欠货户找到供电所,发现微机里不欠电费。就会不认账:使电费考核流于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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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费回收 《中国电业》 营销系统 不良后果 数据失真 供电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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