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业期望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 |
| |
引用本文: | 王国章.饮食服务业期望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J].上海综合经济,1995(1). |
| |
作者姓名: | 王国章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市服务经济研究会 |
| |
摘 要: | 饮食服务企业是经营无形商品为主的特殊行业,它的资产主要是房屋和设施。多年来,企业的改革虽不断深化,但均未触及产权问题,以致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始终难以落实,经营者的积极性难以提高,经营结果往往负盈不负亏,行业资产多所流失。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企业法人财产权,这是企业的具有特定含义的权利,它对落实企业产权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责、权、利和搞活企业都具有重大意义。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首先是责任明确。法人财产权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中要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要承担较大的风险,经营不好.就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