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劳动法典(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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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国环.土库曼斯坦劳动法典(续)[J].中亚信息,2001(9):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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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国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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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93条未完成工作任务定额时的工资发放办法非工人过错造成工作任务定额不能完成时,依法按其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发放工资;这时月工资不得低于其固定工资额的2/3。因为工人过错造成工作任务定额不能完成时,按其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发放工资。第94条生产出残次品时的工资非工人过错而生产出残次品时,根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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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库曼斯坦 劳动法典 劳动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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