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费用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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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鑫奇,徐洪波.刍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费用的处理[J].财会月刊,2012(34):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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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鑫奇 徐洪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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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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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一条指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该合并属于控股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就将其计入管理费用,则意味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包含直接相关费用,这样处理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将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而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再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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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接相关费用 控股合并 非同一控制 谨慎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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