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监管的有益尝试——以湖南省衡阳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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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祥利,许小保,茹伟雄.县级财政监管的有益尝试——以湖南省衡阳市为例[J].财政监督,2014(10):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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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祥利 许小保 茹伟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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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衡阳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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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以后,如何发挥市级财政部门对县级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能,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直是省市财政部门需要面对并解决的重要课题。2013年以来,湖南省衡阳市首次尝试以市财政牵头,组织县级财政部门以交叉检查方式作为开展县级财政监管的突破口,取得了一定成效,探索出了一条新的路子。一、监管依据(一)法规制度有规定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2010年《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监督的意见》等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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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监管 财政部门 湖南省衡阳市 财政监督 湖南省财政厅 财政管理水平 财政体制 交叉检查 监督检查 财政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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