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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性质探讨
引用本文:孔维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性质探讨[J].中国-东盟博览,2013(5):165.
作者姓名:孔维强
作者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文法部
基金项目:2012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非物质文化文化遗产的私法保护路径研究》(课题批准号:HB12FX030,课题组组长:孔维强,课题组成员:陈琳刘云升张颖张鹏)的成果之一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精神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社会经济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客体上的所有权,可以是个人即个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是国家,即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是集体、群体,即集体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分类的意义就在于可以制定单行的法律针对不同所有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客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保护。

关 键 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客体  精神财富  社会经济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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