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不应取消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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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惠辛.医疗广告不应取消的理由[J].中国广告,2005(4):9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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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惠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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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卫生部已经提请国务院取消医疗广告。3月7日上午,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医卫界委员联组会议上,国家卫生部、药监局、工商总局领导到场听会,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说,一些医疗服务应无偿向群众提供,不应收费,更不应做广告;同时,赚百姓的钱做广告也不合适;不断增多的虚假医疗广告更要坚决取缔。高强称,目前正在拟订相关方案报国务院,拟取消医疗广告,"以后所有卫生部门不再承担医疗广告鉴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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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广告 取消 国务院 收费 工商总局 副部长 中国 委员 政协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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