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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免责约定无效
引用本文:姜亚兰 ,华军.此免责约定无效[J].光彩,2004(1).
作者姓名:姜亚兰  华军
摘    要:《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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