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宝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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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种人权史的解释 法制的真谛是人权。人权加法制等于民主。 上世纪前叶最有历史意义的人权运动有六项。①辛亥革命:人权首成圭果,制宪目的为限制国权和保障人权,宪法乃两权均势协调之物。②新文化运动:陈独秀早年所提社会进步之“两轮”即人权和科学,后来他认为只有民主才能确保人权,这才改力“德赛”两先生。③”省宪运动”:这场运动首次从保障人的劳动权、职业自由的制度层面阐释生存权。其发动者乃毛泽东。④“制定约法、保障人权”运动;这是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由胡适先生发起的以人权为目的的运动。⑤民权保障运动及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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