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传统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特点及缺陷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汇付(Remit-tance)、托收(Collection)及信用证(Letter ofCredit).其中汇付和托收属于商业信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在汇付方式中,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预付货款(Rayment in Ad-vance)和货到付款(Cash on Delivery)(实际上是赊帐(Open Account-O/A)).显然,卖方愿意采用前者,而买方愿意采用后者.由于这种结算方式资金负担不平衡且风险太大,故而在国际贸易中除对个别极可靠的客户使用外,一般只用来支付订金、货款尾数、佣金等项费用,或用于大型机器设备的分期、延期付款.在托收业务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这两种付款方式均对买方有利,只不过后者对买方更为有利罢了,如果买方信誉不好,卖方则可能遭到较大损失,因此,如果不能确保买方信誉良好,卖方一般来说不愿采用托收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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