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资保险公司的"入侵"看我国保险业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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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玲.从外资保险公司的"入侵"看我国保险业的对策[J].浙江金融,2007(8):48-4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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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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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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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必然性1805年,英国商人在广州开办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家保险公司,期间虽屡有中断,至今,外资进入我国也已有逾200年的历史。我国加入WTO以后,《服务贸易框架协定》对于我国保险市场开放有严格的规定:①开放内容的广泛性。保险服务包括直接保险,合作保险,人寿保险和非人寿保险,再保险和再保险的保险,保险中介和辅助性保险服务。②行业管理的公开化。增加行业管理中的各项程序和各项制度的透明度,公布一切金融保险等服务业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令及有关做法。③开放内容的逐步性。保险市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和开放范围逐步开放。按照规定,我国应在2005年实现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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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资保险公司 保险业 保险市场开放 非人寿保险 入侵 中国历史 行业管理 对外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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