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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和谐社会视角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物权法的制定
作者姓名:郭郦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01
摘    要:构建和谐社会是党提出的社会建设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构建和谐社会决定了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制定物权法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需要,是保障社会充满活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的需要.物权法上的"平等对待"与"一体保护"准则,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的要求,物权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就是"定分"与"息争"的关系.

关 键 词:物权  物权法  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视角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制度  关系  规律  准则  一体保护  平等对待  人与自然和谐  公平正义  保障  安定有序  物权法  建设目标  构建和谐社会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0-0126-03
修稿时间:200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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