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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新规9月1日实施
摘 要:
2008年9月1日起,生产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在标签上不但要遵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还要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定》”)中的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
关 键 词:
食品标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
标识管理
《规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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