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将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行“4个统一”
摘    要:为履行入世承诺,我国将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据悉,这次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将于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证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据介绍,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我国将依法对涉及人类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