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时购房人退房要求的法律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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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德山,吕雁华.房价下跌时购房人退房要求的法律辨析[J].商业时代,20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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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德山 吕雁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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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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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开发商降价销售房屋是开发商的自主行为,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告成立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文认为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外,之前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者,无权以开发商降价销售房屋而主张解除买卖合同,退还已购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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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买卖合同 降价 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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