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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跌时购房人退房要求的法律辨析
引用本文:王德山,吕雁华.房价下跌时购房人退房要求的法律辨析[J].商业时代,2009(20).
作者姓名:王德山  吕雁华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70
摘    要:开发商降价销售房屋是开发商的自主行为,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告成立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文认为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外,之前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者,无权以开发商降价销售房屋而主张解除买卖合同,退还已购房屋.

关 键 词:买卖合同  降价  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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