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不合格“村官”,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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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政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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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铜仁日报》2001年11月12日报道:贵州省沿河自治县和平镇黄板村委会主任崔德明不依法办事,对涉及到村民的用电、集体土地等重大事项独断专横,村务不公开,冒名私领扶贫款2700元,被群众依法罢免。读罢此消息,笔者禁不住拍手称快。实行村民自治以来,一大批德才兼备,具有开拓精神和致富头脑的青年被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来。他们舍小家顾大家,积极带领群众与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村级经济,使广大农民群众迅速摆脱贫困,走上了富裕之路,以实际行动拉近了党群、干群间的距离。然而,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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