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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缴施工企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谢辉.代扣缴施工企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3(6):20-20.
作者姓名:谢辉
作者单位:江西省德兴市铜业公司银山铅锌矿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有扣缴义务人。在不同经济条件下,代扣缴施工企业营业税的账务处理有不同的方法,笔者对此谈些学习体会。假设(一):甲方与乙方签署了一份建筑合同,合同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建造一座工业厂房,工程总造价20.6万元,其中营业税0.6万元,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一次性付款。根据营业税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施工企业是法定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建设单位在代扣代缴营业税时的账务处理如下:拨付工程款时:借:固定资产20.6贷:施…

关 键 词:施工企业  营业税  会计处理  代扣缴  施工合同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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