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理处罚引用法规应注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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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昭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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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赣州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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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是审计机关依法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给予处理、处罚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但我们有些审计人员在下达审计决定时为了图方便省事,对一项违规行为涉及违反两部以上法规的,在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时,往往只引用一两部主要法规作为处理、处罚的依据。比较常见的有如:“出租房屋店面用收款收据收取租金××××元,漏交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应补交税费××××元,并处以罚款×××元,予以收缴国库。”这显然是不规范的。第一,这一违规行为包括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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