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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制粉出口实施配额制
摘    要:为限制粮食出口、稳定国内粮价,商务部宣布,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对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等粮食制粉实行临时性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三种商品共涉及11个8位税则号,其中新增的配额许可证管理8位税则号10个,原己在玉米项下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此次归入玉米粉项下管理的8位税则号1个。

关 键 词:粮食出口  配额制  制粉  许可证管理  税则号  出口配额  商务部  小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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