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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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华哲,王录.实行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J].商业会计,2000(2):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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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华哲 王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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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供销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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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进一步推进供销社直属企业的改制工作,确保社有资产安全、保值增值,增加理事会资本积累,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在企业改制中大胆实践,对省社理事会出资控股组建的股份制企业中的社有资产实行委托管理。具体做法是:省社理事会作为社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委派一名执行董事对社有资产进行直接管理,由理事会代表(委托人)与执行董事(受托人)签定《社有资产委托管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把考核内容和奖罚办法等在《责任书》中予以明确。这样既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又使社有资产管理工作在新的体制中有章可循。一、明确社有资产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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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销社 资产管理 委托管理 目标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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