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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摘    要:财政部财会字[2000]6号引 言1本准则规范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2本准则不涉及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赁、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项目引起并由其他会计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定 义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1)或有事项,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2)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资产,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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