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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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会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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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财会字[1999]35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下发后,有的地方和部门来电来函询问有关具体会计处理问题。经研究,财政部现对公司执行“补充规定”具体操作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问: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以下简称“境外上市公司”),因扩大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是否可以采用追溯调整法?答: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境外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其计提方法、提取比例等由公司自行确定。按照财会函字[1999]11号及补充规定的要求,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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