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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制假售假者施以重典
引用本文:
龙晖.各国对制假售假者施以重典[J].监督与选择,2001(11).
作者姓名:
龙晖
摘 要:
有人将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视为“仅次于贩毒的世界第二大公害”,在许多发达国家对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均采用重典。美国法律规定,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有罪,对生产者、销售者处以25万美元以上和1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5年以上的监禁;如有假冒前科,罚款额可达500万美元。法国法律规定,违法者可判处两年监禁,罚款100万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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