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借款人破产情况下维护银行保证债权的法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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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明.关于在借款人破产情况下维护银行保证债权的法律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7):128-128,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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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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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法律与合规部,天津,30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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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6月1日,《企业破产法》正式施行,施行多年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企业破产法》对《企业破产法(试行)》修改之处较多,其中不少条款对银行债权的影响具有双刃剑的作用。作为一名在银行保全条线工作十年的员工,从银行角度出发,着重对借款人破产情况下,如何维护(连带责任)保证债权进行评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供银行机构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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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银行 企业破产法 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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