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一、案例A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一家专门营销杆塔专用高强度钢的钢贸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12月向某商业银行申请办理2700万元国内信用保险保理业务。该行分别于2013年5月17日、2013年6月3日为A公司发放保理预付款1580万元、1120万元,其中1580万元于2013年11月9日到期归还,1120万元于11月26日前归还(该笔保理未能按保理系统设置的到期时间2013年11月15日归还,启动了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按期归还了贷款)。当发现A公司不能按期还款后,相关部门及时把情况向支行行领导作了汇报。支行行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多次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查找原因,分析企业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并对贷款清收工作进行部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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