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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新论
作者姓名:郑培敏
摘    要:传统的所谓“民营”企业,往往是指那些产权不明晰,由一个人或一群人假借某“红色”(指国营企业或事业、行政单位)招牌创办而发展起来的企业,这类企业以知识含量较高的高科技企业居多,如四通等。“民营”,似乎是一种区别于国营、集体、私营、乡镇企业等等类别的一种特殊的企业所有制形态,说“民营”,而不是“民有”,主要可能还是忌讳“私有化”这一词汇而已,或者说是回进企业财产的所有权问题。一度曾有人对国企改造提出了“国有民营”的思路,此话中的“民营”又是指一种经营方式,即国有企业在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分离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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