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不守约 赔了夫人又折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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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正营,刘正锁.村民小组不守约 赔了夫人又折兵[J].乡镇论坛,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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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正营 刘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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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9月8日,江苏省阜宁县合利乡射南村一组的许为荣向笔者诉说了这样一件事情:他在1995年3月承包该组30亩鱼塘,承包期为6年,年承包金为3500元。1995年至1997年双方都履行了合同。1997年12月28日,经村组干部和承包方协商,对原合同作了修改,决定将鱼塘改为养蟹塘,并在1998年2月20日前,由承包方许为荣负责对塘内清淤,小组方负责塘口向外围扩大一个圩埂的面积,修整后达到圩堤高1.8米至2米,顶宽1.5米。从2000年到2004年这5年期间仍续包给许为荣,但承包金由原来每年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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