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车辆被盗,物业公司应否赔偿
摘    要:2010年6月,张某下班回家将自己的汽车停放到地上车库,第二天却发现自己的爱车被偷了。张某非常气愤,他认为车在自家小区被偷,而且小区的物业公司每年还向他收取1200元的车库费,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车辆保管合同关系。现在车辆停放在小区地上车库内被盗,是物业公司未尽到保管义务,因此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车辆被盗的损失。物业公司认为,双方之间没有签订该车的车辆保管合同,

关 键 词:车辆停放  物业公司  赔偿  合同关系  车库  小区  保管  地上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