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商业秘密中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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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红卫,陈驹.浅谈《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商业秘密中的适用[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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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红卫 陈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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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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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业秘密是一种与知识产权相邻近的财产权,它能给所有人或使用人带来经济利益,在竞争中形成优势。因此,为商业秘密提供法律保护,对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竞争机制,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具有特别的意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绝大部分建立起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机制,我国在1993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首次列入了对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文,这对具体执法部门来讲,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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