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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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是房屋权利人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办法》规定,承印房屋权属证书的印刷企业应是已经依法取得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房屋权属证书的委托印刷单位为省、自治区建设厅及直辖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印刷单位必须持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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