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日期填写用“元月”不宜提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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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新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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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每到新年伊始的一月份,会计票据和凭证中经常会出现把“壹月”写成“元月”的现象,有的同志对此产生异义,那么“元月”这种说法是否准确呢?笔者的看法如下:“元月”是我国人民对公历一月的别称,是人们的一种习惯称谓。在《票据法》及相配套法规中没有明确指出“壹月”不能用“元月”代替,但也没有提及可以代替。若从公认的法律角度看,正规的票据填写应为“壹月”,这样可以少产生票据分歧,确保票据规范有效。因为《支付结算办法》“附一”第七条规定: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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