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思考——以我国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的缺陷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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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侠.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思考——以我国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的缺陷为视角[J].现代商业,2008(11):283-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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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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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31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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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此规定在确立初始对我国金融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民间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其现行规定的合理性和时代性便值得深入思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演变及对民间融资的法律规制的论证,说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法上的缺陷.刑事立法只能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锐利武器,而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障碍.因此,有必要完善现行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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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民间融资 民间借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立法思考 民间融资活动 法律规制 缺陷 现行法 完善 障碍 市场经济秩序 社会主义 武器 破坏 刑事立法 演变 时代性 合理性 现行规定 作用 行为 金融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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