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租赁设备中小修理的费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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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炳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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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淮北煤矿建设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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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论租出或租入的设备都称为租赁设备。笔者这里主要是谈租入设备单位的中、小修理费用问题。在《国营工业交通运输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成本细则》)中规定:“中小修理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或分次列入成本”。不言而喻,租入设备单位的中小修理费用同样应按《成本细则》中的规定。我们淮北煤矿建设公司于1985年起逐步推行施工设备的租赁办法,现已普遍推广,相应成立了一、二两级设备租赁站,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并进行单独经济核算(有的财务部门兼管)。通过近几年的实践,发现租赁设备的中小修理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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