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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发布修订《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摘    要: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修订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征求意见.《办法》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不得标识有机、 ORGANIC(有机的,绿色的)等误导消费者的文字表述.《办法》明确,获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等材料上可以印制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并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未获得认证或者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识有机、 有机产品、 有机种植、 有机生产、 ORGANIC等误导公众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违者最高将被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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