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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情"能依"人情"而定吗?
引用本文:刘雪梅."薪情"能依"人情"而定吗?[J].人力资源,2006(8):44-46.
作者姓名:刘雪梅
作者单位:北京正略钧策企业管理咨询公司
摘    要:李伟毕业后即加入北京一家民营IT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在短短的三、四年内,他凭借突出的业绩被提拔为开发部经理。对于待遇,李伟觉得虽然与同行比起来并不算高,但考虑到公司的技术和客户资源优势以及强劲的发展势头,他认为在这里自己将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因此,虽然许多公司频频招揽,承诺高薪, 李伟一直没有动过跳槽的念头。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无意中看到了另一位部门经理的工资条,发现对方居然比自己多拿3000多元,他顿时感到非常不平衡:对方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均不如自己,到公司的时间跟自己也相差无几,凭什么拿比自己高这么多的工资?后来才了解到,这个部门经理的父母与公司老总的关系非同一般。李伟心想:公司一向宣称在定薪时注重“人性化”,会充分考虑个人的能力和业绩,可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人性化”薪酬?照此看来,说它是“人情化”倒更贴切。这样,李伟也开始考虑跳槽了。这种情况并非个例,在中小型私有企业中尤其突出。这种不科学不平衡的标准会打击多数员工的积极性,可能会导致员工主动离职率增高,甚至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负面影响很大。因此,必须将“人情化”定薪转变为“人性化”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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