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养老金支付的责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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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楚廷勇,刘儒婷.政府对养老金支付的责任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2(3):6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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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楚廷勇 刘儒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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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2.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辽宁大连,116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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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中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调查与制度优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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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对养老金的支付有着毋庸置疑的责任,这不仅包括国家财政供款责任,还包括制度安排等方面的责任。通常情况下,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国家让利和债务承诺的形式履行财政责任,通过制定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来履行制度责任,通过对养老保险金财政、金融和审计方面的监督来履行监督责任。总之,政府对养老金的支付应该承担有限责任,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培养基金本身的平衡机制才是其工作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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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金支付 财政责任 制度责任 监督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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