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价格监督体系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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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丁.试论我国价格监督体系的完善[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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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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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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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价格改革的实质是从单一的国家定价向主要由市场定价过渡,并最终达到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体制.目前,市场价格体制已初具框架,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市场竞争机制也还不完善,因而一些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得到有效制止.例如当前普遍存在的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已经使市场竞争处于无序状态,也损害了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显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稳定发展,既要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又要依靠宏观干预这只有形的手.加强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正是政府间接调控价格、维护市场秩序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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