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如何搞好地方税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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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建军,余新民.试谈如何搞好地方税政工作[J].江西财税与会计,2000(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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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建军 余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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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财政厅条法税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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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实施的税制改革,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旧模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体制基本框架,实现了税政管理与征收管理相分离,税收立法权与执法权分开,财政部门负责税政管理,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这一改革,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符合国际惯例,对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几年来的实践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搞好地方税政管理,如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税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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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税 征收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税制改革 税收工作 税收体制 计划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执法权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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