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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厂长负责制
引用本文:马泉山.关于完善厂长负责制[J].中国工业经济,1987(5).
作者姓名:马泉山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理论室 副主任
摘    要:文章论述了实行和完善厂长负责制需要研究解决的它与企业机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关系以及厂长的任用管理制度等有关问题。作者认为:实行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应同改革企业经营机制联系起来。联系的桥梁是确定厂长作为企业实际经营者的责、权、利问题;企业领导和管理的专责制原则应同领导和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结合起来;建立和健全厂长任用管理制度,应该首先满足企业管理的要求,有利于激励厂长着眼于企业的竞争和发展。国营大中型企业走委任制同职工民主评议相结合的路子为好,厂长任期不宜太短;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应主要体现在参与对企业领导人的选择和对企业行政工作的监督上。作者对正确处理企业中党、政、工的关系也提出了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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