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检机构 浴火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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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颖.健检机构 浴火重生[J].全国商情,2009(1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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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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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商情:分销时代》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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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9月1日,卫生部出台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明确了开展健康体检机构的执业条件、执业规则等。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定》将健康体检界定为一种医疗行为,任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町证》的单何都不得开展健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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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机构 《暂行规定》 健康体检 执业条件 执业规则 医疗行为 卫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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