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式商铺销售的风险和对策 |
| |
引用本文: | 方雪琴,孙政.产权式商铺销售的风险和对策[J].中国房地产,2005(11):36-37. |
| |
作者姓名: | 方雪琴 孙政 |
| |
作者单位: | 1.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2. 无锡市恒茂地产中介评估公司 |
| |
摘 要: | 目前商业地产项目的开发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只售不租。即是开发商将所建商铺全部销售,由所有者自行经营和管理。二是只租不售。开发商对所建设的商业物业只采取出租形式,选择大型商业企业作为承租方,进行商业经营和管理,且租期较长。三是又售又租。开发商根据公司的发展和资金的状况。实行租售并举,既租又售。四是售后包租或变相包租。开发商在销售商铺前,为购房者寻找一个商铺的经营管理者,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的同时须与经营管理者签订一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者只收取租金。不参与经营。即产权式商铺的销售。
|
关 键 词: | 商铺 销售 产权 经营管理者 风险 商业企业 商业经营 租赁合同 开发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