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会计准则下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
| |
引用本文: | 黄清婷.新租赁会计准则下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2(1):24-26. |
| |
作者姓名: | 黄清婷 |
| |
作者单位: |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
| |
摘 要: | 财政部2018年12月新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形成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文在梳理新租赁准则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原则基础上,结合实务案例对其会计核算的要点进行阐述和归纳总结,以有助于新租赁准则中关于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形成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理解和应用。
|
关 键 词: | 生产商或经销商 出租人 融资租赁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