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进应纳增值税额计算方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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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为民 齐秀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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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孙吴县公安局经侦科 [2]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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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同时还规定,切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笔者认为该计算方法并不科学,从税收管理来讲存在着漏洞。现举例分析如下:假设一,以商业企业为例,商业企业缴纳增值税,普遍按月申报。当期即为当月。商业企业当月进货,正常情况,实现销售一部分,实现库存一部分。设某商业企业当月购进电冰箱一万台,当月实现销售一千台.依据上述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用当月已实现销售一千台电冰箱的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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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 税额 计算 商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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