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明确工程结算的民事性质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引用本文:任己任.明确工程结算的民事性质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J].工程造价管理,2021(3):23-27.
作者姓名:任己任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长沙410006
摘    要: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查报告不规范的问题较为普遍,主要是核增核减不说明原因;价格核减依据五花八门;用词也不妥当,经常使用行政职能部门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的公文专用词汇,如审查、审核、审定、审计等.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规定.工程结算是民事行为,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人身关系和财产...

关 键 词:工程结算  民事行为  合法权益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