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我国农村土地信托受托人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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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海申,冯雪,赵丽敏,李靓靓,刘梦.关于培育我国农村土地信托受托人的思考[J].山西农经,2022(20):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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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海申 冯雪 赵丽敏 李靓靓 刘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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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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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9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土地信托流转中受托人制度创新研究”(HB19JL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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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农村土地信托中,受托人的地位尤为重要。受托人肩负着信托土地的管理职责,对于保障农村土地信托收益起到了关键作用。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信托流转中,受托人缺位现象严重,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信托的发展。文章从拓宽受托人范围、规范受托人权利义务、加强对受托人的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培育我国农村土地信托受托人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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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信托 受托人 主体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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