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0年9月财政部、监察部以财会[2000]12号文印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随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相继出台了会计委派制实施方案.会计委派制是指政府部门或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其监督国有单位或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的一种制度,会计人员的任用不是由经营者任命而是由所有者委派,经营者不得干预.它使会计人员摆脱了与服务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是加强会计监督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在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也有很大作用,促进了会计工作的社会化和职业化.但它也存在着与政企分开的改革总思路相悖;着重强调了会计的监督职能,弱化了会计的管理职能;会计委派人员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难以把握;削弱了对委派会计人员的激励机制,忽视了一个再监督机制等缺陷.因此,对会计委派制度的完善应该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也是将这项举措进一步推进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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