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税收政策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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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斌先.试论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税收政策选择[J].税收与企业,2001(1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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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斌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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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大同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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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要以调整、稳定、创新、提高为基调,努力实现从总量增长向结构优化的转变,从重生产轻流通向通过市场流通促生产的转变,从条块各自为政向条块联动的转变,逐步向农业产业化、城市现代化,工业高级化、环境清洁化方向迈进。支持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选择: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税制,消除产业结构调整中税收制度方面的不利因素;建立以地方税为主体的税收政策优惠体系;适当下放中部地区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和解释权;立足于中部地区科技进步,给予税务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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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中部地区 产业 产业结构调整 税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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