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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5月23日 国税函[2006]481号)
引用本文:王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5月23日 国税函[2006]481号)[J].税收征纳,2006(7):15-16.
作者姓名:王文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号)下发后,部分地区反映归入海关商品代码3824909090的部分出口产品,不含黄金、铂金成份,要求继续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出口退税  产品出口  国税  免税政策  补充通知  出口产品  商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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