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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贷款运作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引用本文:单惟婷.动产质押贷款运作中值得思考的问题[J].浙江金融,2003(10):38-39,45.
作者姓名:单惟婷
作者单位: 
摘    要:动产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银行(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有关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贷款例如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由于扩大经营规模急需向银行申请一笔流动资金贷款。但是该公司成立时间短,经营规模小,属中小企业范畴。银行从资金的安全性考虑,同意发放动产质押贷款。该公司经股东大会研究决定,以其库存存货(建筑装潢材料)作为质押物资,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此,银行委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旎质押资产管理。首先,由银行(质权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出质人)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三方共同签订动产质押托管合同。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对其质押资产展开市场调查、分析,采用一定的方法对质押资产价格评估,代办公证和保险,并要求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质押资产转移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仓库,实施移库占有,协助银行占有质物,对质押资产进行专业、跟踪管理。银行根据质押资产价格评估报告,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关 键 词:动产质押贷款  中国  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评估  质押资产  银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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