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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工商局执行报账制应解决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王洪毅.县市工商局执行报账制应解决的几个问题[J].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2(7):20-20.
作者姓名:王洪毅
摘    要: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新修订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会计制度》。新的会计制度规定“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基层会计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所(站、队)为报销单位”,即工商部门基层所(站、队)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县市区局统一核算。为此,笔者谈点粗浅看法。

关 键 词:新修订  执行  工商部门  单位  基层  工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规定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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